我國繼續對日美進口間苯二酚征收反傾銷稅
發布時間 : 2019-03-27 瀏覽: 1621 咨詢熱線: 0512-578708913月22日,商務部發布公告:自2019年3月23日起,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繼續征收反傾銷稅,實施期限5年。征收反傾銷稅稅率如下: 日本的公司40.5%,美國的公司為30.1% 。
2013年3月22日,商務部發布2013年第13號公告,決定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征收反傾銷稅,實施期限為自2013年3月23日起5年。2018年3月22日,應國內間苯二酚產業申請,調查機關發布公告,決定對該案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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